债务追讨
关于河南平顶山市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对我的执行标的款久拖不予给付
关于河南平顶山市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对我的执行标的款久拖不予给付 我诉河南省宝丰县大营镇赵庄村办犁沟一矿的借款纠纷一案,案件2000年9月审理终结,执行款项由宝丰法院执行局2009年12月26日冻结执行,后转到河南省汝州法院审理执行,并且执行款已划拨到了汝州法院账户。
在汝州法院执行期间,我数十次地去找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张武强、主管付局长、局长,要求把执行案的标的款给我,但每次法院都以各种理由推诿。在我的苦苦催逼下,2011年12月7日,汝州法院执行局才把我的诉讼本金72000给我,但剩余款项以被执行人有意见,且判决书没有写明具体利息数目,不好给付为由一直久拖不给。真是天方夜谭!2000年审理终结的案件,谁又能预见到何年何月才能执行到位?判决时如何判决产生的具体利息数目?〈判决书原文: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赵随良72000元及应计的利息〔利息自1999年12月17日起按月息15‰计算至实际还款完毕为止〕〉
请问此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怎么能解决我的问题?法律上该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x861……(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2-04-28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