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原因可以解释吗?
辞职原因可以解释吗? 辞职原因为“工资太低”,前提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岗位,不是往下调岗而是往上调,比如让清洁工去当技术工,并约定了新的工资没按约定支付工资报酬。合同上也约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得书面通知对方,且约定违反合同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违反劳动合同没有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者一气之下以“工资太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人认为这里工资太低是那种环境下给劳动者的直接感觉,至于为什么工资太低具有解释权。就好像小孩哭,大人问他为什么哭,他说疼,至于为什么疼,他具有解释的权利,因为是被打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uchan……(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4-28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