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辞职原因可以解释吗?

辞职原因可以解释吗? 辞职原因为“工资太低”,前提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岗位,不是往下调岗而是往上调,比如让清洁工去当技术工,并约定了新的工资没按约定支付工资报酬。合同上也约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得书面通知对方,且约定违反合同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违反劳动合同没有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者一气之下以“工资太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人认为这里工资太低是那种环境下给劳动者的直接感觉,至于为什么工资太低具有解释权。就好像小孩哭,大人问他为什么哭,他说疼,至于为什么疼,他具有解释的权利,因为是被打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uchan……(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4-28 22: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