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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网上找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只填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昨天我在网上找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只填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昨天我在网上找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只填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当天下午她们说要100块钱资料费,我因为很缺钱就给了,结果今天他们说我是无抵押贷款,需要自己本卡金额为10000元以上,我因为上班没多久,就没有那么多钱,我打电话跟他们说如果我不贷了会不会支付违约金和金额是多少,他们说不进行贷款的话要支付他们10000多的违约金,不然他们会进行起诉告我。 请问,网上传真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他们能用那张合同告我吗? 请知道的朋友告诉我一下。 对方说我三天之内会收到传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中国(内蒙古-巴彦淖尔)
提问时间:2016-11-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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