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我的情况是否属于什么行为?处理结果如何?vip

我的情况是否属于什么行为?处理结果如何? 本人2012年3月13日离职,前公司任职区域经理负责销售工作,但公司自2006年入职到我离职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但买了社保,我司主要负责酒类销售,在家乐福、沃尔玛派驻促销员,给其工资和提成,2011年8-9月期间,我下属有3个业务主管在给公司报备的时候,空挂了7-8个促销员,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也给这7-8个空挂的促销人员打了工资,这些空挂人员的银行卡是业务主管去办理的,工资表格也是他们做的,当时的情况我不知道,直到公司已经发完工资的时候,他们才告诉我这些情况,说为了支付其他门店的相关费用事宜(对公司销售业绩有益),只好空挂了一些人,等公司发下工资后,在把这些钱用到这些上面,当时我一听也对公司的销售有益,就说可以,他们说取钱不方便,所以我说那我来统一帮你们取吧,然后我就把这些卡上的钱都取出来了,在2011年11月14日的时候,他们要用这个钱,我又通过银行转账转给了他们,数额大概在2-2.5万,(跟卡上总计金额一样),我没有留有一分钱,我能提供银行流水作为证据,也能提供人证证明这些事情,现在公司联合我的某一个参与业务人员告我贪污,不知道我的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net20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4-27 23:08
已有4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