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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2012年4月,在拦河大坝上,我的孩子在大坝上的健身器材那玩,(大坝不允许通车)一辆越野车把孩子撞倒,造成面部受伤。医生诊断:面部擦伤,撕列伤,组织缺损等,交通队已划分对方负全责,请问我能主张什么权力,要求什么样的赔偿,如果需起诉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bz8699()
提问时间:2012-04-2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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