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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争吵,对方动手打了我方女子,我方才还手,我方两人,对方来了好多人将我方围住

因争吵,对方动手打了我方女子,我方才还手,我方两人,对方来了好多人将我方围住 因争吵,对方动手打了我方女子,我方才还手,我方两人,对方来了好多人将我方围住,我方拿刀防卫,混乱中,不小心伤了拉架的手,现在伤者已经住院,我方却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进行刑事拘留了,这样的判决我觉得不正确,请问一下,这样我该如何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6-11-15 00: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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