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及孩子的扶养权

离婚及孩子的扶养权 他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我应该怎么做,在开庭时应该怎样往夫妻感情未破裂上答辩并提供证据?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请帮帮我?谢谢!另外,现在小孩18个月,如果第一起诉不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是不是就会判离?小孩从10个月大起就在他那边(我想带走小孩他不让,我没有办法),六个月后小孩就二周岁多,我是不是就很难争取到小孩?我想要小孩,我应该怎么办才能争取到小孩?是应该第一次起诉就答应离(小孩二周岁内)才能争取到小孩?他第二次起诉(小孩两周岁多)我还能争取到小孩吗?我应试怎么办?(我是剖腹产的,同时还割过子宫肌瘤。)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原谅(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0-03-04 20:2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