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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请求律师们的解答,谢谢!

请求律师们的解答,谢谢! 问题一:
   我现在离婚一年半了,开始的时候孩子是归女方抚养(事后我按时给抚养费),房子归她,10个月前,我们通过协议(没有通过第三方)孩子的抚养归我了,同时协议中约定她付给孩子抚养费800元,但是到现在一分钱也没给,她的理由是她给孩子买东西了(孩子每次接到她家的时候)。现在我想起诉要抚养费和房子,我有没有可能把房子(或是一半)要回来给我孩子。
问题二:
   我在离婚前就已经停薪留职,出来自己做点生意,但是现在生意不好,从离婚到现在我一直租房子住,养孩子和我母亲。我没有稳定的收入。我可不可以申请法院重新判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之前和孩子母亲协商过,她说她也没有能力抚养(她是上班的),可是就在一个月前她自己买了台车)
  现在我的孩子6岁了,明年就上小学了。我想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不知道我这两个问题那条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endi(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2-05-0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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