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再婚妻子在集体土地征用后没有享受分配资格

我再婚妻子在集体土地征用后没有享受分配资格 我和现在的妻子于2010年年底结婚,我们那的动迁是去年九月份开始的,村里的人说,我前妻的户口没迁走,我再婚妻子不享受分配资格。我该怎样维护妻子的生存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满城(湖南)
提问时间:2012-04-26 08: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