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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别人拿刀伤人、经司法机关鉴定为:暂定为轻微伤、行凶者答应理赔对方29000

请问别人拿刀伤人、经司法机关鉴定为:暂定为轻微伤、行凶者答应理赔对方29000 请问别人拿刀伤人、经司法机关鉴定为:暂定为轻微伤、行凶者答应理赔对方29000,先支付15000,还有14000行凶者说需要暂缓并答应一个月之内送上,经反复协调并签约协议、派出所也公正签字并盖上公章!现在到了给钱的时候、行凶者说没有钱!我该怎么办?派出所也盖章子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6-11-12 17: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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