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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邻档口的一位女士发生口角,那位女士用洗拖把的脏水泼过到我哥哥身上

因与邻档口的一位女士发生口角,那位女士用洗拖把的脏水泼过到我哥哥身上 因与邻档口的一位女士发生口角,那位女士用洗拖把的脏水泼过到我哥哥身上,然后我哥哥就一脚踢到那人的脸上,医生鉴定是轻微伤,在医院赖了一个月,现在那位女士要求赔偿30万元,经过几次到派出所调节都无效,现在那位女士请了一位律师,要走法律程序,然后现在我哥哥关在了派出所,我想问下您这件事情严重吗?会不会到判刑的地步?那天晚上快要收档口的时候那位女士无缘无故用砖头砸我哥哥的车,听到声音后看到车子也没什么大碍,就是有点划伤,我哥气不过,就问她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砸车,吵着吵着那人就把她那里的洗过拖把的水从头泼到尾泼到我哥身上,要说动手是她先动手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6-11-12 14: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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