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更改承租人
应当是一半。
属于双方协商的范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双方都有继承权,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到法院起诉解决。
应该按照房屋的现值进行,具体可与我联系。
天津市的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公产房不能继承,只能是变更承租人,这种情况需要他们两个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申请过户到一个人名下,如果采取给予对方补偿而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方式的话,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份额。QQ4865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