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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关于精神司法鉴定
关于精神司法鉴定 有一妇女杀了一小孩,凶手家属要求鉴定,第一次是在西安鉴定,结果是精神分裂症。但受害家属不服,要求第二次鉴定。是在北京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结果是部分刑事能力。请问公安机关和凶手家属是否还有理由申请第三次鉴定?如有,受害家属应该以和理由阻挡第三次鉴定。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陈顺勤(山西)
提问时间:2010-03-03 22:08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谷友军律师
2010-03-03 22:30
理由正当可以再次申请,具体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而定,可带相关资料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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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3-04 14:25
有权机关可以拒绝没有正当理由的重新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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