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老婆离婚,在庭上双方都愿意离婚,都签字确定,可是被告庭后提供感情异议,说不愿意离婚,说驳回原告
被告的提法被采纳的可能性较小。
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合法的。
这样是可以的
你好,可以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结合感情是否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