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和丈夫二婚,婚后育有一女。以前和前任生有一个孩子。离婚后孩

我和丈夫二婚,婚后育有一女。以前和前任生有一个孩子。离婚后孩 我和丈夫二婚,婚后育有一女。以前和前任生有一个孩子。离婚后孩子随他妈妈生活当时法院判孩子爸爸每月100元生活费直至成年。离婚后双方失去联系故一直未付抚养费给孩子,在今年5月份孩子妈妈以孩子名义起诉我丈夫履行义务,期间我们也未接到任何人通知相关事项。后来地区法院就把我丈夫列为失信人员,现在我们准备把孩子的抚养费给孩子妈妈。但她还是不愿去法院撤诉并提出把我们按揭贷款的房子写上她的孩子的名字或者给她10万元否者就到四川省法院起诉。我想问问她的这些要求都合理吗?我怎么样保护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唐唐(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6-11-10 13:5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