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您好,我跟前夫是一个单位的。零八年协议离婚时候。我取得了单位当时给我们作为婚房的公房承租权,一二年这
您好,我跟前夫是一个单位的。零八年协议离婚时候。我取得了单位当时给我们作为婚房的公房承租权,一二年这 您好,我跟前夫是一个单位的。零八年协议离婚时候。我取得了单位当时给我们作为婚房的公房承租权,一二年这套公房拆迁了,前夫擅自去签了拆迁协议。一三年我通过起诉。得到法院的判决是他的行为不合法。属无效行为,并判定他偿还拆迁多得四十万。这笔钱包含了当初他签订的一套六十平米拆迁安置房的购房款(当时是以4600每平米安置)。及十二万的拆迁补偿金,判决后。我申请强制执行,可是拆迁购房款只有房子交付才能到达个人账户,而住房一直未能交付,所以我一直没拿到钱,最近。单位又出台了新的补充方案,跟当时同一批拆迁户的同事重新更改了当时的协议。现在提高到11500每平米的安置费,我也要求享受。可是单位说只能按照法院判定的金额给我。单位的做法这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11-08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