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亲戚骗我担保借贷,造成工资被扣,家庭破裂,我该如何处理?
亲戚骗我担保借贷,造成工资被扣,家庭破裂,我该如何处理? 2008年8月下旬的一天,黄某找到我,他说他有急事要借一个人的5000元钱。由于那个人让他找个有固定工作的人给做担保,他让我给签个字,过些日子他就把钱还上,什么也不用我管,而且他有车(当时黄某有一辆刚买不久的桑塔纳3000轿车),有新房子(黄某于2008年4月以其子之名,以我为担保在华苑怡景小区购买了住房一套),就算是万一还不上,他也会用车或房子还上的。
我说我以前已经给亲戚在银行贷款做过多次担保了,我也不能再做担保了,而且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师,收入有限,那万一有事我也还不上的。黄某说这事绝对不用你还的,只要你签个字就行了,钱他来还,而且出了问题也不用我负责的,他有车,也有新房子,让我只管放心就是了。在黄某的一再请求下,我也感觉他很诚恳的,而且真的有什么问题的话,他愿意用他的车和新房子来还,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黄某和我还有点老亲戚,就这样,我相信了黄某的话,并和他达成了口头协议,如果真的有什么问题,黄某自己主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他会用自己的车或是房子来还。在黄某的安排下,我在他拿的一张白纸的下面写上了我的名字并按了手印。黄某说,你放心就是了,我很快就会把钱还给人家的,我回去给他写个条就行了。当时只有我和黄某在,我也不知道他借谁的钱,我更没见过谁给黄某过钱。
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黄某竟然违背我的真实意愿,将让我写了我名字的白纸,他写成了一张借款数额为50 000元的借条。
至于黄某是如何借郭某的50000元钱的来龙去脉,我一无所知,而且,现在存在的所谓的黄某借郭某50 000元钱担保是我的借条也不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
这张借条是黄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自己主张所做的事情,我一无所知。我感到事情不太好,就问他当初你不是说好的就只借5000元钱的吗,现在怎么变成了50 000元钱了呢?黄某说,这事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他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来承担,并让我开庭也不要去了,他会处理好的,他会很快把钱还给人家的。至于当时说的借5000元钱,那是因为他觉得我是一个普通的老师,胆子小,怕事,如果和我说借50000元钱,我肯定不会给他签字的,更不会给他做担保的,而且他自己也觉得事后能把钱还给人家,就自已做主把我写了名字的白纸写成了50000元钱的借条了。
2008年11月12日,我接到了法庭下达的传票等。
2008年10月22日,张某申请法庭将我的工资进行查封。
2008年10月27日,郭某将黄某和我告上了法庭。
我作为一个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人员,每月的收入也就是那些基本工资,仅能供家庭生活开支所用,也没有任何别的收入,面对这种情况,我也是无能为力,所以就听从了黄某的安排,在此案开庭的时候也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并且对此案具体是怎么审理的我也一无所知。
我的工资从2008年10月22日就进行了冻结,一直到现在长达9个多月之久,一分钱也提不出来。工资的冻结,使我失去了生活的基本经济来源。黄某当初所说的他来处理这件事情,他很快就会把钱还给人家,也纯属在欺骗我,根本没有做到。
后经我调查了解得知,黄某与郭某借贷一事为非法高利息借贷,黄某给郭某每月每万1000元的利息。
由于2008年10月22日工资被张某申请冻结,更增加了我的经济负担,我只能四处奔波,到亲戚朋友家进行借钱生活吃饭,给孩子上学付学费,至今外面借债也超过13000多元。给我造成了经济上、心理上、生活上极大的压力和困难,而且就是因为我的工资被查封,我的妻子也怀疑我在外面做了什么事情,也要和我坚决离婚,后经我多次解释做工作也无济于事,并于2009年3月一纸诉状将我告上法庭,要求与我离婚,后经协议与我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要求我赔偿她精神损失30000元。
2009年6月,我找到法庭,要求法庭给我解开张某所查封我的工资,并赔偿因此而给我带来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可法庭只同意给我留取每月600元的生活费用,也不做任何赔偿。
面对这一问题,我该如何来处理?请律师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一剑飘雪(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0-03-03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