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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自留地出租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自留地出租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家在闵行郊区浦江镇,2007年时将自家靠路边的一块自留地出租给外地来沪人员做了堆场(买卖卫生间设备)。如今我父母想收回土地。于合同到期日前几个月就通知对方,但是期限已经过了一个半月了,对方就是置之不理依旧赖着那里,也没有交钱给我们。我们多次交涉都得不到解决。
   合同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于2007年3月10日签订过一分正式的书面合同,于2008年3月9日到期。之后几年就没再正式签订过,双方都默认3月9日为一年合同的到期日。
   经过法律咨询,律师都说可以起诉。但听说自留地是集体所有,我们的出租行为是不合法的,那我们之前签订的出租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受法律保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amly0……(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04-24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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