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 2011年11月25日,李某通过他人向我借款43万,月息2分,现到期不还。曾多次问其取款都推托不给,后发现他在外面吸收资金达上千万,都不予归还。他现有财产全部被保全,外面还有别人欠李某的钱约300余万。
现在他还有一套房子在小县城 ,市值40万,我和他谈叫他过户给我用来抵账,他不肯,这套房子也没有被保全,请问我保全后是否就是安全了,是不是我保全了,他不签字法院也不能拍卖。如果他签字拍卖,所得的钱是不是也不能归我。会和其他没有保全他财产的人一起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樱桃008……(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04-24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