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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验收合格证通知业主收房,可以绝收房吗?

开发商未取得验收合格证通知业主收房,可以绝收房吗? 本人在2014年06月06日购买商品房期房,合同约定在2016年9月30日交房,9月30日开发商电话通知可以收房,但是并未出具规划验收合格表。10月30日我们业主集体找开发商维权、拒收房,据开发商工程部所答复,是因为我们楼顶修建游泳池政府未审批,所以现在要打掉楼顶游泳池进行整改合格便拿规划验收合格证。但我们在购买此商品房是因为当时承诺了楼顶有游泳池、会所、健身房等这些才选择了这栋楼购买,现在没有了,是不是开放商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违约了应该进行赔偿。开发商工程部的还说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了,再修建楼顶游泳池、会所等这些,这是不是就是欺瞒政府违建,对我们业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业主一起起诉开发商违建?延期交房要求赔偿成立吗?我们业主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咪倪雪(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11-0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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