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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不合理>被打还手,全身多处受内伤,警局说是斗殴,并且要求我赔偿.

<不合理>被打还手,全身多处受内伤,警局说是斗殴,并且要求我赔偿. 本人被打,全身多出受了内伤,出于自卫的情况下还手,警察扣留了我,并且强迫我签字,说不签字就拘留,留案底.并要求我赔偿给对方,我已经签字,也赔偿了,但是我觉得这样十分不合理,我也受到了人身损害,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起诉对方或者警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_xyz(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3-03 01: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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