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们在这起意外事故中要负全责吗
我们在这起意外事故中要负全责吗 我儿子今年上初一,上周一天课间休息时,有两个同学因为琐事(或者开玩笑),其中一个同学拿了把玩具枪打另一名同学(里面有塑料子弹),被打的同学就往门外逃,正好我儿子也正向门外走,被打的同学跟我儿子平时关系很好,所以我儿子想跟他开个玩笑,就抱住他,不让他跑,我儿子看他不高兴,就放开了手,这时意外发生了,那个同学两手突然用力挥起来,可能是想打我儿子吧,也或者是想跟他闹着玩,转了个圈,可左手没碰到我儿子,却打在了栏杆上,右手撞到我儿子手臂上,我儿子手臂撞在栏杆上,这时那个同学又踩到我儿子的裤脚,两人就一起重重摔在了地上。我儿子没事,只是手臂有点红,那个同学的左手却断了。请问这起意外中,我们该承担全责吗?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zhen(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4-23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