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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法人,朋友拿着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从公司注册到经营,我从未参与
我是公司法人,朋友拿着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从公司注册到经营,我从未参与 我是公司法人,朋友拿着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从公司注册到经营,我从未参与。公司成立以后所有的证件,包括财务章,法人章以及公章全部都在对方手里,还有报税的系统盘都在他手里,后来因为别的事情跟公司无关的事情产生纠纷,我向他索取我应该拿到的证件,他不予配合,我强行登报挂失补办的各种手续,现在公司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有问题,税务局责令让我补交28万的税款。(他开出去的所有增值税发票我均不知晓,也没有参与中间的购销业务)由于中间因别的事情产生纠纷,所以现在对方拒不承认此事,对方很精,从未留下任何签字等证据,每次银行打进来的对公账户的款项,也都是他对外转出去的。我该怎么办?恳请律师帮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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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 梦飞(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6-11-06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