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有限公司入股小股东能否私下写协议与大股东有同等的权力
有限公司入股小股东能否私下写协议与大股东有同等的权力 我是自然人占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五 大股东是一家公司 占百分之五十 还有第3个股东也是公司占百分之五 这2家公司的法人是父女关系 我写的协议是这么的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遂宁市慧鑫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开善路
法定代表人:梁玉明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刘晓春
性别:女 1971年3月10日 汉族 身份证号:510902197103100287 住址:遂宁市船山区小北街20号
丙方:遂宁市祥耀物贸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南环路(华强建材城内)
法定代表人:梁瑶
组织机构代码:
合伙人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开办:盛鑫典当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协商;在公司的发展、经营、决策问题上达成以下公识,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遂宁市慧鑫物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率为50%;刘晓春以货币出资902万元人民币,出资比率为45.1%;遂宁市祥耀物贸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98万元人民币,出资比率为4.9%。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二、因遂宁市慧鑫物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玉明)和遂宁市祥耀物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瑶)的特殊关系(父女),在公司的发展、经营、决策方面上,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决定:在公司关于资金运转,人员安排等决策方面的问题上由甲方:遂宁市慧鑫物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玉明)和乙方:刘晓春共同商量决定,双方享有同等的决策权力,丙方:遂宁市祥耀物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瑶)不参与公司的决策。
三、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有法律保护吗 请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2875……(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2-04-23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