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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征收,使用条件和规定

农村耕地征收,使用条件和规定 我是灵寿县西岔头村的村民,现在我们村要搞新农村规划,乡政府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而占用农民正在使用,种植的菜园子作为新民居工程的地址,并以40000元一亩的价格收购,很多农民不愿意,这样将对没有家庭收入,纯靠种植为生的农民带来很大的影响,村委会成员不同程度收受贿赂,但缺乏证据,农民也是苦口难言!!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耕种的老牛(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4-23 10:0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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