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女方因为结婚多年感情不和,我提出离婚,现有两个女儿
婚姻是人生大事,一般不主张离婚, 建议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决定离婚了,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据,一般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平分,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双方协商 不成的可诉讼
父母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一人一个。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