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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为拆迁而复婚又离婚,公房财产分割

为拆迁而复婚又离婚,公房财产分割 有一公房为婚后男方企业的公房,十多年后,双方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离婚后双方均一直单身,因房产是公房,未作分割,五年后该房产得知要拆过迁,男方就决定买下此公房为,此房最终用男方和女方的工龄,以2万多块买下,钱是男方出的,房产证写了两人名字,为便于领取拆迁分配补偿金,双方办了复婚,最后钱领出来了,分配上达成口头协议,男方分三分之二,女方分三分之一,有亲属见证,为避免后期财产纠纷,又办了离婚,现女方反悔约定,要分一半,这种情况女方能分得一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76012……(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4-23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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