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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者17岁致人死亡负有主要责任但因调解不成不予赔偿

交通肇事者17岁致人死亡负有主要责任但因调解不成不予赔偿 交通肇事者17岁,骑摩托车与自行车相撞致人死亡,交警责任认定为摩托车负主要责任,但是肇事方以年龄不到18岁并且家在农村没钱不予调解。肇事方可以说因为是意外伤害而且小于18岁而免于处罚吗?受害方应以怎样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licek……(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6-11-04 12: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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