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后由男方名字承租的本单位公有住房,离婚后女方有什么权利?

婚后由男方名字承租的本单位公有住房,离婚后女方有什么权利? 我和前夫1995年结婚,1998年由男方名字承租本单位公有住房(福利分房的末班车),2009年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协议写明由前夫继续承租,由我和女儿使用。但我怕前夫再婚后把我轰走,我怎样保护我和孩子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uaimi……(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03-02 12:0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