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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行驶小车时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当时去医院进行检查,对方只是皮外伤

我在行驶小车时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当时去医院进行检查,对方只是皮外伤 我在行驶小车时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当时去医院进行检查,对方只是皮外伤,医生给拍了片,开了药,我先行垫付药费。去交通事故所协商,对方要求除了保险公司所赔偿的钱外,要求我再支付1万,否则走法律程序!我想问的话走法律我会诉讼成功吗?我要求额外赔偿1千左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11-03 20:2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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