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 2012年4月18晚10.30左右
甲某人和乙某人在外面吃饭,当时那里还有一些小混混,差不多四五个人左右,(简称丙),当时甲某人和乙某人在吃饭时,听见丙摔了个瓶子,甲某人和乙某人就往后看了一眼,丙就是说看啥看,过后丙就走过来说你看啥看,甲某人就说:“哥我木看你啊,我看我同事来,”这是甲某人的后面又来了一个人,拿起板凳往甲某人的头上砸了下去,过后那些人(四五个)就过来吧甲某人拦住了,拿起板凳又往甲某人头上砸了下去,甲某人冲了出去,擦擦了眼前的血,往前跑了几米,丙说你给我回来,就没再追过去,过了一回甲某人又回去找乙,看见乙某人的耳朵破了流着血,胳膊也不敢动了,丙们也跑了,甲某人和乙某人就先去了医院后报了警,由于不知道丙们的姓名和住址,请问人该怎么办?事后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32393……(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2-04-19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