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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前面车轧人至死逃离现场,我的车经过时粘上血迹和人体组织,请问我该负什么责任?

前面车轧人至死逃离现场,我的车经过时粘上血迹和人体组织,请问我该负什么责任? 2012年3月31号晚上9点我的车送货回来,看到前面有人被撞倒,但是为了躲避对面驶来的车,只好骑着地上的人开过来,当时受害者和我的车正是顺着的,所以我的车绝对轧不上受害者,因当时受害者已经脑浆迸裂,我的车经过时粘上血迹和人体组织。由于天太黑,后面有人误以为人是我轧的报了警,交警一车上有血迹,和人证,把车和人拘留,20以后鉴定报告下来,上面只是对我的车做了以下鉴定;【因货车与自行车和自行车人接触后,驶离现场,车速无法鉴定。】请问在这起事故中我应该负什么责任?是不是死者没有人认领,就无法下达责任认定书?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东艳(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2-04-1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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