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男女双方在调解委员会协商后达成协议,同意签名并已按手印,但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未及时盖章

男女双方在调解委员会协商后达成协议,同意签名并已按手印,但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未及时盖章 男女双方在调解委员会协商后达成协议,同意签名并已按手印,但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未及时盖章,第二天对方就协议未盖章一事反口不同意,不履行协议事项,调解委员会也以对方反口和未盖章为由不肯给出协议书,说协议是无效的,调解委员会有这样的依据吗?我们可不可以拿回之前签定的协议?可用什么途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6-10-31 19:0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