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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工作单位补交社会养老统筹金
要求原工作单位补交社会养老统筹金 我妹妹原是农业银行的职工。在1991年单位以是女职工为由,将其一批女职工才减回家(待岗,我妹妹也是其中的一员,至今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现今,她们都已经接近退休年龄,原工作单位不给补交养老保险金(从参加工作开始至今,从未交过养老保险金)。她们集体找过原工作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都没有结果。请问,我妹妹可否主张该权利,如何主张该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Hv3466(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2-04-18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