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财产的分配问题
首先 第一 怎么离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
第二个问题房子 怎么分 如果你老公愿意把房子给你,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并且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 最好是办理下公证 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就可以,离婚后,办理过户。
你好,如果房子是你公婆当时花钱购买并写的他们的名字,那么婚后写你老公的名字属于你公婆对你老公个人的赠与。如果你老公愿意把房子给你,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并且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
不管哪种途径,还是要以办理过户为准,这样比较有保障
离婚协议约定归你并办离婚登记。
约定给你并公证。
直接过户给你并约定你单独所有。
离婚协议中写明就可以了。
该房现在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但他愿意给你,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子还是以过户为准,如果是现在房子是你老公名下,可以约定归你,但是过户为前提。
离婚协议约定归你并办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