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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厂房租赁合同问题

厂房租赁合同问题 我们和一个人签定厂房租赁合同,租金是每年的3月28号支付全年租金,一年一付,今年因为政府道路改造,我们担心厂房被拆,就在3月28号先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对方不同意就说不租给我们,我们也一气之下口头说不租,但是没有签定任何的终止合同文件,现在我们考虑了一下政府暂时不会拆迁厂房,还想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下半年的租金,结果对方认为我们违约,现在要涨我们的租金,还附加原先合同里没有的条件,请问我们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吗?对方因为我们没有支付整年的租金可以涨我们的租金吗?对方可以增加原来合同里没有的条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hR6020()
提问时间:2012-04-18 00: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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