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一个人的指证可以做为法律依据吗?
一个人的指证可以做为法律依据吗? 我朋友是2008年9月9日因为涉嫌买卖爆炸物品罪被拘留的,同年10月10日办理的取保候审,10月15日正式逮捕,2009年5月26日开庭审理判处有期徒刑4年,上诉后中院减了一年,上报上一级审批时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申,2011年9月一审判决是十年,上诉后又发回重审,2012年1月16日又一次做出十年的判决,现在在上诉阶段,请问只凭一个人的指证就可以做为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taoy……(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12-04-17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