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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现在14周岁,在1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合,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判给女方

小孩现在14周岁,在1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合,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判给女方 小孩现在14周岁,在1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合,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当时是要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80元,到现在孩子已有14周岁,不但没有给过孩子1分钱,连孩子的户口也一直霸着不放,孩子现在上9年级,这些年上学时关于户口的问题都很头痛,,在过两年孩子要搞身份证了,男方还是不愿给户口,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思思(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6-10-2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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