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的担保问题
二手房交易的担保问题 1、二手房卖方在银行还有欠款,买方的首付款可以覆盖卖方在银行的欠款。买方先存首付款到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担保公司就进行担保放款,然后帮业主赎楼。所以,担保公司的担保费要按照买方的贷款金额*1.5%算。请问,这样合理吗?因为这种情况下,我的理解担保公司垫付应该是卖方的欠款部分,是否应按卖方的欠款部分收取担保服务费才是合理的?
2、银行的贷款审批需要卖方先存入首付款才能开始审批,这点没有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说明,买方是否可以不履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si44……(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10-27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