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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地土地归属纠纷

自用地土地归属纠纷 事件:自用地土地归属纠纷 自家用地与现占用土地方的A家族当年交换土地建房,几年后,该A家族的其中一兄弟不认当年的土地交换,理由是建房的不是他,而是其兄弟。 因果起因具体如下: 1、几年前,现占用土地的一家族人(简称A家)准备在其现有土地上建房子,但基于土地不规整,为此提出与我家族交换部分与其相邻的土地,用其另一块地与我家族的地交换。基于都是同村人,在其友好相商的情况下,口头协商同意交换两家的土地,当时未立字据,土地协商交换时在场人员有:A家代表(现已建房子的主人)、我家两个叔叔、承包A家建房打地基的本地村民,以上人员可以证明当时的交换事件。另基于A家现也已建好了房子在我家的土地上,这个交换土地的事实已发生。 2、土地交换之后A家的另一兄弟提出其原土地上还种植有蔬菜,提议待其收割完这一季再完成交换,在本着友好互相的基础上,我家同意A家兄弟的提议,但事实上A家兄弟得寸进尺,在交换土地后的几年里仍每年都在其上种植蔬菜。 3、2012年3月我家计划在现土地上建房子,要求A家兄弟将其上的蔬菜拔了,但A家反咬一口说‘他家并没有交换土地,也没有建房,交换土地的只是其另一兄弟,并拒不交出土地’。在村委调解下,证实了当年的土地交换事实存在的前提下,再次蛮横的拒不交出土地。 4、注解:A家族与我家族的土地都是在1956年至1961年间村委分配的土地并有土地证明文件,当年只是规划出了A家族和我家族的土地大概界限及位置,但并没有丈量具体的尺寸及边界。  在以上情况下,如我家提起民事法律诉讼,是否可以胜诉? 或需要补充什么材料和证据,方可胜诉?  请求法律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l09ch……(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2-04-16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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