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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网上的骗局已成事实,为什么定义不了诈骗?

征婚网上的骗局已成事实,为什么定义不了诈骗? 您好!我在征婚网上遇到一男子,分两次借走我9000块钱,最后我了解到他就是靠专业在征婚网上骗财色过日子的。据我掌握的材料中,从2009年底到目前已经有6个女人了,涉及金额25万左右。其中三个女人以借贷纠纷起诉了,结果是他没有财产可给法院执行。他的诈骗模式是:以一张假身份证,假名字,假年龄,假婚史,假工作,虚构一切假象,以恋爱为幌子同时周旋在多个女人之间,分别向女人借钱。很多女人因为不知道他的真相借了一次又一次。对于不怎么好骗的女人,他也不介意先带回家看看,然后再借。最后承诺的还款日期到了,他就玩消失。最后报案,派出所不予立案,原因是涉及到了感情,只能算情感纠葛,债务纠纷。他们说诈骗是骗到钱后就消失了,而他却对于知道他住址的女人偶尔还会联系一下,接着又换电话卡,但始终就是不还钱,保持若隐若现的状态。他骗来的钱全部被他赌博,吃喝玩乐挥霍掉了。他就是抱着耍无赖的态度,钻法律的空子。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立案?如果不构成诈骗还有什么罪名能定义他的行为?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急切的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叶茜(浙江)
提问时间:2012-04-1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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