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如下 为盘活闭塞资产,壮大集体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林场场房作价##元卖给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如下 为盘活闭塞资产,壮大集体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林场场房作价##元卖给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如下
为盘活闭塞资产,壮大集体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林场场房作价##元卖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款##元给甲方,余款##元在2006年7月30日前付清。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将林场房屋拍卖后,场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将林场的苗圃基地承包给乙方耕种,甲方有义务将苗圃上报,争取国家政策补贴,并且保证给乙方一个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乙方购房后要自觉接受甲方的领导,不得改变承包基地的用途,同时不能干涉甲方对基地的支配权。基地承包年限当村农户二轮延包承包年限为准,同时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由乙方负责。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房屋时村委员口头承诺回收回所有的林场苗圃基地,以及政策补贴的到位,一直得不到落实,所以余款也没有付清,十年来我们都没拿我到政策补贴,房屋的权证也没办理,现在二轮延包田亩登记,找村委登记,村委说合同无效,不能办理。爸妈不懂房屋买卖的法律,想请问下各位律师,这份合同有什么漏洞么,如果要办理房产权证以及苗圃基地的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应该找哪些部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6-10-27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