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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工厂员工,上班路上我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在人行道

你好,我是一名工厂员工,上班路上我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在人行道 你好,我是一名工厂员工,上班路上我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在人行道,有辆小轿车也是由东向西行驶,在他右拐穿过人行道时沒有减速,我也急刹车致使我摔倒受伤,交警事故认定双方各占一责任,我申请报工伤,但时间得几个月才可知道工伤可否认定成功,认定成功也是包一部份费用,另一半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对方非要原发票,可劳动局也必须要原发票,劳动局可以给我一份费用分格单,去法院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这个分格单可以要求对方陪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济源)
提问时间:2016-10-27 09: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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