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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恳求各位律师百忙中帮助我,我急于求助,谢谢你们!

恳求各位律师百忙中帮助我,我急于求助,谢谢你们!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经理开车带着我和另外一名业务员到某城市的乡镇送货,我们的车停在路边被一个骑着私自改装三轮车和摩托车为一体车的人给刮掉漆了,当时骑车的这个人喝酒了,并且没有任何行车证件,而且车子是烧油的自行改装的。开始想双方自行解决,但对方表示没有钱。后来报警交警出了现场,经过一番交涉,对方仍旧表示没有钱,最后只给了身上仅有的37元钱作为补偿。我提出留一张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怕以后有事情好可以找到人。对方是外地人,在某城市靠捡破烂为生,没有经济偿还能力,对方没有结婚,在某城市没有亲戚和朋友,跟当地的人借钱想给我们赔偿修车费用,没有人借给他。在与对方说明要求留身份证的时候,同时也向交警提出了同样的要求,交警同意表示让对方回去拿,由于我怕对方一走了之,所以提出与对方一起回家去找他的身份证,并问交警是否一起去,交警说不去了。于是我和骑车肇事的这个人一起回到他家找身份证,他家里一贫如洗,破旧不堪,住的房子是每月五十元的平房,非常贫穷,对方回到家里在床上的席子下面开始翻找身份证,找了很久没有找到,声称不知道哪去了可能被其朋友拿走了,于是我帮对方一起翻找身份证,最后从对方的床上被子下面翻找到他的电话本,还有一个破旧不堪的户口本和水费缴费证,从床头翻找到2把匕首,见此情景我让对方从电话本里联系其朋友或亲属,帮助对方赔偿我的修车费用,但对方表示电话本里都是干活的人的电话,没有亲戚朋友,也没有钱赔偿。于是我将对方的电话本,户口本,水费缴费证拿走,目的是想查找能够帮助他偿还损失的联系人方式,然后把床头的2把匕首拿回交警队交给了交警,因为对方经常喝酒,当时考虑怕对方喝多以后伤人。后来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拿着对方的电话本这些东西回到家,查找其联系人,后来在电话本里找到对方哥哥,对方哥哥表示赔偿,可第二天早上就关机。前几天对方到派出所报案说我在帮助他翻找身份证的时候,家里丢了1万多块钱。说是我拿走了,如果他真的有钱,我不可能不让他赔偿我修车费。第一次去派出所报案他说丢了1万2,第二次去派出所说丢了1万4500,我给他打电话,在电话里跟我说丢了1万3千多,第一次跟派出所警察说,交警和我还有他一起去的他家,第二次说我们2个人去的,交警没去,几次说法不一。后来派出所给我打电话以电话传唤的方式让我去做笔录,我把电话本这些破旧不堪的东西都给派出所带去了,派出所说对方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很清楚,以前打过几次交道,他家什么情况我们也了解,但是毕竟他报案了,我们就要按照程序走,由于报案说丢失的钱数够移交刑警队,所以就移交了刑警队,刑警队几天前也来了了解情况,派出所也把这个人的情况跟刑警队队长说了,今天喊你来就是做笔录做完就可以走,我问派出所是否会有案底,派出所说不会。我问下一步会怎样处理,派出所说跟刑警队沟通,能不能立案都两说,因为我心里知道对方报案的说法肯定有问题,肯定是对方哥哥在电话里给他出的主意,因为对方有罗锅,弯着腰,看上去身体不怎么好,穿着非常破,看上去非常穷,每月靠政府和社区给点补贴生活,没有经济来源,肇事当天车上拉着几个捡来的啤酒瓶子,围观群众说他只要有一点钱就得换酒喝,大伙都说他确实没有钱。派出所所长告诉我以后做事情不要太冲动,不管怎样你没有权利和对方一起到他家里去翻找东西,警察带搜查证才有权利,以后注意吧这些都是经验,不要冲动做事。另外在帮助对方翻找东西的整个过程,我和对方一直在一起,一起来,一起走,他家有个邻居来到他家半分钟跟对方说了2句话就走了,我问警察是否问了邻居,警察说该问的我们都问了,你这是最后一份笔录了。明天就是周一了,派出所就会和刑警队沟通,看具体要怎样处理,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心里还是很担心。我想问的问题如下,第一,我拿走的电话本那些东西,主动给的派出所,派出所在电话传唤里没有提这些,只是让我去做笔录,然后这些东西警察拍照,扣留,我在物品扣留的一张单子上还有笔录上签字,按手印。是否会留下案底?我是否构成违法?第二,案子移交给了刑警队,下一步按照各位律师的多年行业经验判断,会如何处理,派出所说能不能立案都不一定呢,你们认为会怎样处理呢?第三,派出所让我做的笔录是按照涉嫌盗窃,我开始不同意,但派出所说他报案是报的钱被盗,所以只能按照涉嫌盗窃,前面有涉嫌2个字,意义是不一样的,不是盗窃,只是涉嫌。我想问的是,他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生活环境状态当地人都知道,撞车时围观群众很多认识他,他拿不出钱赔偿,家里也没有钱,大伙都知道他家什么状况,他用什么理由能报案说我拿了他的钱呢,法律是要讲究证据的,不能光凭借他随意的说就定案说我违法吧?第四,我至始至终和他在一起,并且我去他家和他取身份证交警是知道的,而且当时是交警告诉他回去取身份证复印一个给我。围观群众也是知道的,很多人都听到了,如果说我涉嫌盗窃是不是应该他不在家,我一个人去翻找东西,这才是涉嫌盗窃,我和他一起,并且我是帮助他翻找,他也是同意的情况下我这样做,只是当时就我们2个人没有第三方证人,这就能说我是涉嫌盗窃吗?第五,我想问如果认为我涉嫌盗窃,为什么没有拘留而是传唤做完笔录就走呢?刑警队还会不会继续传唤我做笔录,派出所我做的笔录已经给了刑警队,我还会被再次传唤吗?第六我想问的是接下来的事态会如何发展,我是有正式工作的人,跟这种人熬不起,我不想因为这件事情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这些天已经很烦恼很上火了,各位律师,我求你们告诉我,接下来会怎样,明天就是周一了我还不知道会怎样,我只希望事情快些结束,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希望我提出的问题,你们能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我也给3个律师打过电话,他们告诉我他们认为不会立案,没有证据,也不会有案底,但我还是很担心。所以我谢谢各位,祝各位律师事业顺利,生活幸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ery5……(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4-16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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