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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前妻15年7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大致内容就是儿子抚养权归女方我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

您好!我与前妻15年7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大致内容就是儿子抚养权归女方我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 您好!我与前妻15年7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大致内容就是儿子抚养权归女方我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现在起诉我要求抚养费增加并且每年要承担孩子10000元学费!我现在的状况不是很好做生意亏钱还欠10来万的账!孩子之前在安徽一个镇上读书因为都是农村人,今年前妻把孩子转到市里读书!之前没和我商量和讨论,她这样起诉合理吗?那我们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意思一点作用没有?她想起诉就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10-2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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