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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8月27日通过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我是卖方,买方是乙方

8月27日通过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我是卖方,买方是乙方 8月27日通过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我是卖方,买方是乙方,她是后期办理贷款以及过户人的婆婆,也就是说签订合同与后期手续不是同一个人。合同约定乙方(即婆婆)在合同签订5日内提交银行贷款审批资料,我们卖方也进行配合提交资料,现在对方提交的是儿媳妇的资料,且银行贷款比之前口头承诺的时间要长了一倍,耽误我们资金的运转,造成了损失,现在我急需拿到资金,但是如果这个单子急需往下走的话,至少还需要一个半月,等不起了,想重新挂牌出售,全款收款,以周转资金
。现在我可以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自己去办理贷款手续,算对方违约么?当时合同并未有任何注明后期由儿媳妇去办理贷款过户的文字说明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蓝冰儿(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6-10-2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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