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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情况:父母留下房子现谈好买家,准备100万卖掉,父母有五个子女

你好我咨询情况:父母留下房子现谈好买家,准备100万卖掉,父母有五个子女 你好我咨询情况:父母留下房子现谈好买家,准备100万卖掉,父母有五个子女,老小家非常困难,家中两人得疾病需医药费,且房子的各种办证手续等事宜也是麻烦老小办理他出力最多,我们三个子女准备给老小分多一些房款帮助他,而老二(老二青年时就夭折)留下的成人子女也从未出赡养费也未尽赡养义务未出力,那么是不是有法律可以少分他们一些,我们想法是给老二子女12万,可老二子女不同意说非要拿五分之一的钱就是二十万,不肯签卖房合同书,因为他们不签就卖不了,老小正等房款做医药费,求问有法律规定可以让老二子女少得且心服口服签字呢。其实此少得也主要为了帮助老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纯红豆冰(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10-23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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