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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是否可以定为入室抢劫

是否可以定为入室抢劫 我是尾随一位歌厅小姐的妈咪到其家门口的正当受害人开门进屋的时候我冲了进去然后受害人就说把包给我 可是当时我没说抢劫 是受害人自己说把包给我的 然后我就突然要她的项链首饰之类的东西 她也给我了 我也没有威胁她 我拿完东西以后受害人并拿起自家的烟灰缸打我 让我快走  然后我跑了 后来我听说公安局到我老家抓我了 好象是根据指纹查出是我干的 如果受害人说我拿刀抢劫 可是事情过了快1年了我仍然在逃 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没被抓到 假如受害人说我拿刀抢劫 可是现在案子都快过去1年了也没抓到我 不可能受害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如果我被抓的话我该怎么去辩护呢 我可以说自己没有拿刀也没打算抢劫 只想对她有色心想非礼她  因为1年多了就算拿刀 凶器也找不到了我不是以抢劫为目的的 这样的案子怎么定罪呢案发的时候受害人是从歌厅喝完酒回家的 我该怎么办呢 这样的案子怎么定罪呢 被抓的话我该怎么辩护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傻子(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2-26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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