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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发回重审的劳动纠纷

发回重审的劳动纠纷 和公司的官司从仲裁打到终审,因中院说黄埔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现在接到黄埔法院的通知又要开庭了,我问他们是不是发回重审,法院的人说不是,第一次因为公司方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所以没有对事实进行审理,这次就事实进行审理。

问题是,在中院的开庭的时候,法官就一直在说对方从仲裁裁决书下来的15天上诉期限已过,叫他们以后注意点,别再耽误上诉期限不管什么理由过了期限就不行,前后就15分钟庭审就结束了。

在我认为就是对方已经没有权利了,因为你15天期限过了不上诉就是你自动放弃了,我看不到法院的材料也不知道对方已经过了期限,只是听法院的人这么说我就这么认为的。

现在想请各位大律师帮帮忙:
1、在这次开庭的时候能不能就对方上诉期限以后,要求法官驳回对方请求,可以这样像法官提出吗?

2、对方真的是过了时效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官司已经输了,他们还有权利再上诉吗?

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苹果桔桔(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02-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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