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的索赔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的索赔问题 去年11月我(汽车)和摩托车撞了一下,交警判我全责。我汽车保险有买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对方掉了4颗牙齿,住院11天,现在牙齿已经补好。补4颗边上套2颗一共是6颗,医疗费用是6000多,补牙费用15000元(每颗2500元)共计21000多。对方已经做了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事故理赔调解中心认为:牙齿赔偿标准在500-800元之间,我只需要支付4800元,多余部分伤者自己出钱,没有构成伤残是不需要赔付精神损失费的,对方不同意协商没成功。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理赔调解中心的赔偿标准和法院判定标准一样吗?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协商妥当还是走法律程序妥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yccll(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04-12 14:07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